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佳县东方红文化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了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3年11月28日-2013年12月8日。
电话:6733729 传真:6733969
通讯地址:佳县环境保护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佳县东方红纪念园办公室
项目名称:佳县东方红文化产业园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佳县城北3.5km处的黄河畔馍馍梁大湾拐山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66万m2,建筑面积5万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由东方红阁、东方红革命展馆、东方红大剧院、民俗展馆、游客服务中心、商业步行街、东方红酒店等及其他辅助工程组成。项目概算投资28920万元,环保投资1081万元,占总投资的0.4%。
项目联系人:李锦鹏 联系电话:13809125023
二、环境影响及治理情况
项目运行期采暖锅炉燃用清洁能源天然气,食堂设置节气罩、油烟净化器、排烟管道;地下停车场安装双速排风机;污水处理站设置于地下室,项目在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与游泳池废水混合进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产生的生活、娱乐噪声级别低,交通噪声为间断性,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小。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定期运往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对本项目建设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采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审批部门提交书面意见,也可来我单位当面提出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佳县环境保护局
201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