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能在就近医院就诊的提案
来源:佳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10-17 10:47 浏览次数:次 作者:刘锋
提案标题 | 关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能在就近医院就诊的提案 |
提案委员 | 李永红 |
承办单位 | 县医疗保障局 |
协办单位 | 无 |
办理情况 | 李永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能在就近医院就诊的提案》(第4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陕西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整合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通知》(陕医保发〔2019〕7号)文件精神,预计在2020年1月1日起,对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进行整合,届时城镇居民医保系统和新农合系统将实现经办服务统一,信息管理统一。城乡居民可就近选择卫生院或者医院去买药就医,有效缓解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提案办理妥否,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佳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7月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佳县医保局 0912-67245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