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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民政局2018年部门决算
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11-04 16:35    浏览次数:次    作者:高鑫

佳县民政局2018年部门决算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贯彻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县本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和异地商会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指导全县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

(三)拟订全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全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急、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筹措、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承担县防灾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负责全县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和补助工作;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六)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促进慈善事业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

(七)指导全县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八)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九)负责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军队复员干部、伤残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全县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

(十)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

(十一)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分配和监督检查以及民政事业统计工作。

(十三)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本部门优抚业务以及下属单位佳县复原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拟划拨给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及所属5个下级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佳县民政局部门本级(机关)

2

佳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

3

佳县复原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

4

佳县行政区划地名办公室

5

佳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6

佳县救助管理站

三、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我县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民政部门的指导下,以服务民生为主线,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通过县乡两级政府的共同努力,我局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切实履行了党和政府赋予民政工作的神圣使命。

-----救灾救济:按上级要求已及时下达救灾款,为460户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发放补助资金,受灾群众生活得到有效救助。为全县人民购买了二元民生保险。认真开展“5.12国家减灾日”宣传活动,印发传单5000份,悬挂宣传横幅10多条,收到了良好效果。

-----社会救助: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5458户、10733人,落实农村低保对象3949户、7058人,同时按照中、省、市文件精神,及时按政策对分类施保对象提高兑现了补助标准。临时救助人口12157人次。完善了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工作制度,目前共救助27376人次,困难群众看病难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县共落实五保对象1558户、1575人,其中敬老院集中供养430人,供养标准为分散供养5500元/年人、集中供养6000元/年人(含实物200元)。坑镇敬老院已投入运行,店镇敬老院预计2019年投入运行,由于工作突出,佳县中心敬老院被榆林市委、市政府授予“五一劳动奖状”。

-----社区建设:维修改造了佳南春苑社区服务站和香炉寺、坑镇、佳南春苑日间照料中心改造项目。新建或维修改造了17个乡村振兴示范村的社区服务中心和幸福院,新建或维修改造了6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落实城镇社区两委成员及社区专职人员待遇以及社区办公经费,及时为社区专职人员缴纳了社会养老统筹。

-----优抚安置: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用实行“一站式”报销,按最高标准兑现了优抚对象定期生活补助,发放补助资金1400多万元。涉军维稳工作有序开展,未发现越级上访事件。佳县光荣院建设项目主体已完工,预计2019年投入运行。

-----社会福利与社会事业:为99名三无人员落实保障资金59.55万元;为全县358名孤儿发放生活补助资金170.32万元。佳县救助管理站全年共计救助488人次,共支出救助资金18.9万元,每天晚上上街进行一次巡回检查,没有一例饿死、冻死的事件发生,救助管理工作得到市、县领导的好评。共办理结婚登记1270对、离婚登记365对,补发结婚证792对、离婚证31对,婚姻登记的合格率达到100%,补录了1970—2003年历史婚姻数据21000余对,受到省民政厅通报表扬。摸底调查了“三留”人员,共确定721名留守儿童、2298名留守妇女、7038名留守老人,并建立台账,上报困境儿童1360人,为34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生活补助资金22.045万元。新建(维修改造)农村幸福院15个。佳县公益性公墓现已投入运营。

-----行政区划:完成了小村并大村及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将全县653个行政村撤并为324个,调整后保留12个镇、1个街道办事处和7个便民服务中心。全面完成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普查工作成果通过国家验收并作为标杆在全国推广。

-----民间组织管理:认真贯彻《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暂行条例》,规范了民间组织管理登记,新增社会团体14个。

-----精准扶贫:我局派出2个扶贫工作队、3个第一书记分别进驻了所包扶的岳家坡村、李家寨村及董家坪村,通过社区服务中心、农村幸福院、留守儿童乐园、留守妇女之家以及道路硬化和亮化工程建设等工作,切实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村民宜居环境,促进当地农民增收致富,确保在规定期限内按时完成脱贫攻坚重任,所包扶的岳家坡村各项任务达标,今年顺利退出贫困村行列。为了激发内生动力,按照省、市要求,我局在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安排下,在所有贫困村建起了“小康驿站”。

-----自身建设:一是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教育引导党员自觉规范言行,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从而为更好的工作提供组织保证,要求每位干部手写了一份1500字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心得体会。二是扎实开展机关党建工作,我局党支部连年被中共佳县委员会、中共佳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授予“优秀党支部”。三是落实信访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开展了干部下基层访民情活动。四是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46人;实有人员64人,其中行政15人、事业49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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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休情况及比上年增长44.78%,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5%,主要原因人员工资正常增长,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46%,主要原因是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目、社会福利项目、残疾人事业项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项目、最低生活保障项目、临时救助项目、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目等业务增加。

2、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1227.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129.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098.01万元。

3、本年度支出21227.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4.32万元,项目支出20493.43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长44.78%,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5%,主要原因人员工资正常增长,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46%,主要原因是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目、社会福利项目、残疾人事业项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项目、最低生活保障项目、临时救助项目、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目等业务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29.74万元,其中民政管理事务1252.28万元,抚恤支出2354.20万元,退役安置112.57万元,社会福利支出147.67万元,残疾人事业支出400.71万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619.40万元,最低生活保障支出10890.83万元,临时救助支出473.00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390.0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7.4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36.59万元,农林水支出5.0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2.32万元,其中民政管理事务614.75万元,退役安置112.5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1098.01万元,支出1098.01万元,其中城市公共设施支出607.01万元,福利彩票发行机构的业务费支出20.00万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471.00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94万元,比上年减少32%,主要原因节约开支,“三公经费”与当年预算的对比,减少14.2%,主要原因节约开支。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94万元,比上年减少4%,主要原因节约开支。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支出0万元。

2、培训费支出0.72万元,正常开支。

3、会议费支出7.59万元,举行退伍军人培训。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管理绩效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6个,二级项目7个,共涉及资金20493.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6.7%。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机关运行经费55.38万元,较上年增加75.17%,

   单位正常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附件:佳县民政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