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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2021年财政衔接 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8-17 10:03    浏览次数:次    作者:高鑫     文号:佳政财巩衔发〔2021〕2号

关于拨付2021年财政衔接

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关于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有关规定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佳巩衔发〔20217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财政衔接资金110万元拨付你们(从榆林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榆政财农发202132号)中支出见附表),其中基础设施资金62.93万元(根据最新管理办法要求,本次基础设施资金和佳政财扶贫发20211文件中的管理费调整对冲)、管理费47.07万元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要严格按照《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农〔202130号)中共佳县县委办公室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佳办字202035文件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项目计划使用资金;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程序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严格实行项目公示制和质保金制度;严格开支范围和补助标准。

二、要及时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提高资金报账进度和资金使用效益。

三、各有关主管部门,项目资金有结余时要上报佳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由指挥部统一重新安排,不擅自安排。     

四、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支付。

附件:1、佳县2021年财政衔接资金(基础设施)分配表

         2、佳县2021年财政衔接资金(管理费)分配表

                           佳政财巩衔发〔2021〕2号关于财政衔接资金通知  (1).xlsx


佳县财政局

202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