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佳州街道办,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四月八”白云山庙会、“五一”节日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4月25日上午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县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五一”及白云山庙会期间全县安全稳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切实做好“五一”及庙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五一”及白云山庙会期间,全县道路交通客流物流增大;极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各镇(街道办)、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安全事故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五一”及白云山庙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狠抓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亲自研究部署本区域、本部门“五一”及白云山庙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并组织力量深入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针对薄弱环节,严密制定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重点及责任分工
(一)县交警队负责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严防不具备从业资格人员违章驾驶,严防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严禁超载、超客、超速,杜绝在城区主要场所、关键路段,特别是剧院周围车辆乱停乱放现象,要及时清理各种障碍,及时疏通拥堵车辆,特别是临近白云山景区的道路,要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各种违规违法行为,确保车辆和行人的安全畅通。对农用车辆载客拉人等现象,各镇(街道办)、各派出所要协助交警,在本辖区内加大检查力度。重点是对庙会期间的县乡村三级道路和偏远山村的检查。
(二)公安局负责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庙会期间的重要景点、街道、宾馆、酒店、饭店、公共聚集场所及娱乐场所的消防治安进行整顿,并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合理疏导群众,严防拥堵、踩踏等突发事件发生。
(三)交通局负责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在节日期间所有渡口、沿黄船舶、游艇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对不符合安全营运条件的游船和运输船只坚决封存,确保水运安全。
(四)食药局负责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县内饭店、超市、农贸市场进行检查,重点针对肉食品、饮料等,确保饮食安全。卫生局要组织县医院、红会医院做好伤亡事故、中毒事故的急救准备工作。
(五)消防队负责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庙区的各个景点进行全面检查,庙会期间一律禁止点香烧纸燃蜡烛,同时加强对各个电线线路的巡查,防止老化短路,并及时配备好灭火器、灭火沙、水等灭火用口,确保安全无事故。
(六)文广局负责牵头,相关单位配合,对白云山景区的建筑物进行详细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当场整改不了的,必须设置、悬挂明显安全警示牌,同时制定时间表限期整改。对于过于拥挤的路段,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开辟便道,有效分散人流。并对庙区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切实提高安全管理及应急处置能力。
(七)住建局负责牵头,相关单位配合。重点检查天然气计量表、入户管道、阀门安装位置、距离的检查,切实消除隐患;加大对液化气、天然气等为火源的火锅餐饮行业用气安全进行检查,严防引发火灾、爆炸和煤气中毒等事故,确保万无一失。
(八)其余各行业主管部门也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就本行业的安全隐患进行一次排查,并搞好与其他部门的协同配合,确保庙会期间不发生事故。
四、要强化值守,切实提高各类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各镇(街道办)、各部门和各单位,特别是峪口便服务中心,要完善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储备,加强应急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要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畅通信息渠道,确保遇有紧急情况能快速反应,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事故(隐患)举报电话:6724282
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