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安委会发〔2016〕16号
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
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目前已进入冬季,雨雪低温等恶劣天气频繁出现,是各类事故的易发、高发时期;临近年关,又是生产经营建设、交通运输高峰期,极易诱发事故发生。为深刻吸取府谷县“10.24”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有效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今年全县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结合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旅游等行业领域的集中行动。要以“不寻常的态度、不一般的标准、不一样的方法”开展此次大检查,要结合开展安全生产大整顿工作,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转变,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的形式与时间
检查采取自查与督查、检查与整改、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的形式,乡镇、部门、企事业单位同步进行。检查方式采取企业自查、乡镇和主管部门全面检查、县安委会组织督查的方式,确保检查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自查自纠阶段,从11月10日至11月30日,各企业、各部门进行全面自查。
第二阶段为隐患整改阶段,从12月1日至12月20日,各企业、各部门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措施,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第三阶段为督查检查阶段,从12月21日至12月31日,由县安委会组织督查组到乡镇、企业进行督查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检查重点领域和内容
(一)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检查。分别由县交通局、交警队牵头负责,相关单位配合。交通局要检查冬运工作的安排部署,督促运输企业精心组织好冬运,合理调配车辆班次,做好旅客疏导工作,加强出站口的安全监管,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化学品上车,同时,狠抓危桥险路安全隐患的治理,确保冬运安全有序。交警队要针对冬季人员外出活动多,探亲访友频繁的特点,加大对无证驾驶、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载客非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对辖区路段过境危运车辆的安全监管工作。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冬季霜、雾、雨雪天气、低温冰冻等恶劣天气的应急机制,及时清扫辖区道路积雪,确保全县道路交通运输安全。
(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安全检查。由县安监局牵头负责,相关单位配合。重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生产工艺、储存、经营、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的安全检查,特别是生产经营易燃易爆、剧毒等关键场所要实施重点检查,针对冬季特点,认真落实各个环节的防冻保暖措施,防止因容器和管道冻裂、堵塞发生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针对冬季是烟花爆竹销售旺季这一特点,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废弃等环节隐患,防火灾、防爆炸等情况;加强联合执法检查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严查批发企业和经营者超量储存、违规经营行为。重点检查非煤矿山企业有无非法违法运行、相关制度是否健全、矿石、粘土等矿产资源开采是否安全规范,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关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开采企业。
(三)地质灾害安全检查。由县国土局牵头负责,相关单位配合。对全县地质灾害易发点进行全面排查,重点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和预报预警机制,不断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众的自身防范意识,完善地质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反应能力,提前做好群众避灾防灾工作。确保不发生地质灾害伤亡事故。
(四)民爆器材安全检查。由县公安局牵头负责、相关单位配合。深刻吸取府谷县“10.24”自制、私藏炸药爆炸事故教训,对辖区内各类涉爆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雷管编码打号是否符合规定、购销手续是否齐全、进、出物品账目是否清楚、流向登记制度是否完善正常运行;对可能私制、私藏爆炸物品的出租房屋、废弃窑洞、闲置厂房(院落)等场所,要进行全面、反复、地毯式的排查;要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倒卖、转借民爆物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对失职、渎职人员的责任追究,斩断利益链条。
(五)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检查。由县工贸局牵头负责、相关单位配合。重点检查油气长输管道有无占压情况,两侧构建物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员工安全培训、日常巡查等是否落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厉打击人为破坏油气管道行为,确保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的绝对安全。
(六)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由县消防队牵头负责,相关单位配合。深入排查火灾隐患,加强对KTV、网吧、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医院、学校、敬老人院、高层建筑、景区等公众聚集场所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对彩钢房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不畅,消防设施不完善、不具备安全条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或关闭。特别要强化对白云山风景名胜区及林区的消防安全检查。
(七)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安全检查。由县住建局牵头负责,相关单位配合。重点检查起重机械、吊罐、脚手架、场内机动车等设施设备安全状况、桥梁涵洞施工、边施工边使用的市政工程等方面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的情况等;对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管理秩序混乱,安全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立即停工整顿。重点检查城区燃气管线是否存在漏气、占压等安全隐患,天然气计量表、入户管道、阀门安装位置、距离是否符合要求;要加大对液化气、天然气等为火源的餐饮行业用气安全检查,及时治理居民区、宾馆、酒店、学校、医院等公共用气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坚决杜绝燃气事故发生。
(八)特种设备方面。由质监局牵头负责,相关单位配合。重点检查生产经营企业、公共场所特种设备是否经过年检,是否有超限和带病运行,操作人员是否经培训持证上岗;特别要对全县液化气瓶使用进行全面排查,防止已经报废的气瓶进入生活领域;认真检查特种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停止运行,限期整改。
(九)冬季取暖安全:各有关单位要重点检查工业企业区域、城乡集合部、农村家庭、流动人口集中区、无集中供热区、寄宿制学校、各类建筑施工工地、临时商品市场等使用煤炉取暖安全情况。要突出平房户、老人户、打工户等重点人群。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都要结合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实际,严格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冬季生产安全。
四、检查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做好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把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加强领导,集中力量,扎实开展。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并带队检查,分管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层层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和措施,切实将安全检查工作抓细抓实。
(二)周密安排部署。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结合安全生产大整顿工作,制定具体检查方案,并立即把开展大检查工作,将检查工作要求落实到每一个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要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改进方式,延伸安全监管的触角和范围,增强安全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强化整改治理。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予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立即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要责令立即停工停业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对因整改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四)严格检查纪律。各部门要严肃安全检查纪律,严明检查责任,带队领导要对安全检查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要牢固树立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宗旨,扎实细致地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要于12月20日前将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报县安委办,由县安委办汇总报县政府。
联系人:李建红 联系电话(传真):0912-6724282
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