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
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初审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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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管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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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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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对象及范围 |
县区域内申请办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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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1.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到位;2.应急管理完备;3.场所设施、设备符合安 办理条件全标准;4.申报材料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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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1.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2.工商营业执照或者用人单位名称工商预先核准文件; 3.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的书面文件; 4.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使用高毒物品工作岗位的劳动者 的培训证明; 5.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文件复印件; 6.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目录; 申报材料 7.有毒作业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目录; 8.使用高毒物品名单、用量及使用场所; 9.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或者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及竣工 验收批复文件复印件; 10.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复印件; 11.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记录; 12.法律、法规要求的文件、资料; 13.其它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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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申请———受理———初审———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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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理时限 |
3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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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 |
标准 |
不收费 |
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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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状态 |
初审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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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名称 |
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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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 |
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大楼 5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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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912-67242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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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
0912-672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