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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第十期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5-12-24 16:41    浏览次数:次    

  佳县深化商事审批改革全面激发市场活力

  佳县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开拓创新,扎实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简化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动大众创业,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全面推行“三证合一”改革。9月底,县政务服务中心“三证合一”窗口为佳县新药店有限责任公司、佳县佳州风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单位颁发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在按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工作中走在了全市前列。创业者只需填写一份表格,提交一套材料,向一个部门提出申请,就可以象自然人身份证一样,获得一张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既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又节约了行政成本,提升了行政效率。目前,已为84户公司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二是全面推行“先照后证”改革。为了促进商事活动迅速开展,制定了《佳县工商登记时改为后置审批项目和保留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目录清单》,明确了审批权限内13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大幅度减少前置审批项目。为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组织“三证合一”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政策,充分认识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的重要意义,熟练掌握运用“前置改后置”相关政策,开展登记注册工作。目前,企业申领营业执照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最快可在申办当日领到营业执照。

  三是全面放宽工商登记制度。放宽市场主体名称、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条件、放宽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放宽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条件,支持个体户转型为企业、支持电子商务行业发展、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支持家庭农场发展,改革企业年检制度,全面简化注册登记程序,大大激活了市场主体的发展。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全县新发展个体工商户1173户,占总个体户的43.7%,新发展公司251户,占总公司的44.2%,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64户,占总共合作社31.7%,新发展个人独资企业27户,占总个人独资企业40.9%。

  四是全面完善登记公示制度。完善公示制度是商事登记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登记机关通过建立统一的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平台,为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提供商事主体信用和经营的基本情况,使不良信用主体受到相应的信用制裁,从而增强商事主体的自我约束意识,引导并促使其自觉诚信经营。目前,已有90户企业和合作社进行了联络员备案,有225户企业列入异常名录,4户已年报申请移出异常名录。

  (信息员 武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