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88app

彩88app

【字体:      】  打印
中共佳县县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佳县开展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8-04-12 15:48    浏览次数:次    



 

各镇党委、政府,佳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佳县开展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佳县县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201849日

 

 

 

佳县开展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

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按照中省市和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1.5”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和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一以贯之地增强忧患意识、防范风险挑战,着力解决影响我县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及时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各类社会稳定风险,确保全县大局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开展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县委政法委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履行属地和主管责任,着力做好风险隐患的“排查化解、源头稳控、动态管控、应急处置”各环节工作,确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三、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着力做好涉稳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

按照“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问题摸排调研工作,全面排查化解各类涉稳矛盾问题和风险隐患,最大限度地将各类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和萌牙状态。对能够化解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用足用好现有政策措施,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全力予以化解;对一时难以化解的,逐一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稳控措施,确保矛盾问题不激化、不上行。重点做好17类重点群体和重点领域的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1、政治安全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国安办。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2、军队退役人员群体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镇(街道)。

3、涉众型经济案(事)件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各镇(街道)。

4、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牵头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5、企业改制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牵头单位:县工业商贸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6、征地拆迁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牵头单位: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7、交通运输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牵头单位:县交通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8、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9、恶性或极端事件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10、社会保障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11、农村问题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12、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牵头单位:县旅游和宗教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13、涉法涉诉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法院、县公安局、各镇(街道)。

14、民工欠薪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15、信访突出问题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牵头单位:县信访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16、民办代课教师群体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镇(街道)。

17、网络舆情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牵头单位:县网信办。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国安办、各镇(街道)。

(二)着力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规范民意调查、分析论证、事项报备、档案管理等程序,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作为议事规则和刚性门槛。对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制定和调整、重大项目实施、重大活动举办、重大案件办理、突出信访问题解决等,全部应纳入评估范围,做到应评尽评。完善第三方评估管理办法,探索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制度。通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真正将涉稳风险隐患防范、控制、处置在源头。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三)着力做好涉稳信息预警研判工作

认真落实《陕西省维稳信息预警处置工作办法(试行)》,坚持专群结合、公密结合、网上网下结合,建立健全网格化维稳信息工作机制,加强对各类涉稳情报信息的搜集报送,及时全面掌握重点群体和重点领域不稳定问题的信息线索,严防发生“神不知、鬼不晓”的问题,牢牢掌握维稳工作的主动权。严格落实维稳形势分析研判制度,坚持平时定期研判、重要节点每日研判、突出问题专题研判、紧急问题随时研判的分析会商研判机制,予以精准通报预警,制定防范化解措施,提出处置工作办法,对重大涉稳信息研判预警率要达到100%。健全完善对各类重点人动态管控机制,及时更新、调整重点人员信息库,落实教育管控责任。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国安办、县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四)着力强化应急处置工作

按照“统一领导、权责明确、反应灵敏、协作联动”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预测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建立健全指挥顺畅、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登记响应工作机制,认真抓好预案修订、实战演练、综合保障等方面的工作,为科学应对,稳妥处置重大突发性事件打牢坚实基础。一旦出现群体性突发事件,按照现场处置、社会面管控、舆论引导“三同步”要求,主要领导靠前指挥,依法稳妥处置,讲究策略方法,防止授人以柄、形成炒作,防止引发重大涉稳风险,确保取得良好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将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市和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健全领导、指挥、协调机制,完善各项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任务,确保专项行动有效深入开展。
    (二)夯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总体目标和任务分工,制定本辖区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预案,对各项工作进行周密安排部署,逐级分解任务,层层夯实责任,把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岗位和人员。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对专项行动确定一名联络员,于4月15日前报县委政法委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镇(街道)、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并积极适应新时代维稳工作新特点、新规律,坚持问题导向,坚守稳定底线,既要立足当前,着力防范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又要着眼长远,大力推进各项基础性工作和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各项维稳工作制度和措施,推动维稳工作第一责任的落实,力促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持续开展,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我县影响社会稳定突出问题的发生。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建立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县委政法委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每月22日前,在上报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问题摸排调研工作情况的同时,报送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每年11月底上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和工作成效。对工作中形成的好的经验和做法,请随时上报。

联系电话(传真):0912-672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