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我县保障房的分配和入住,根据《佳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暂行)》(佳政发【2012】22号)文件、2013年10月11日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会议、2014年第8次常务会议和9月30日县长办公会精神,现面向全县中等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分配沟沟渠、南湾保障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分配房源
沟沟渠春晓园保障房小区剩余房源(其中:廉租房163套、公租房50套、经适房25套);南湾1#楼(其中:廉租房46套、公租房50套)。
二、分配形式
租售并举:保障房实行自愿租赁和共有产权的分配形式。
共有产权:个人产权平均价格为廉租房每平米831元、公租房每平米1000元,经适房每平米1000元(具体价格根据楼层、阳背计算);
自愿租赁:严格按照廉租房、公租房租赁条件租赁。廉租房按本行政区域内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按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廉租房每月每平米2元,公租房每月每平米5.6元。
三、分配对象
廉租房分配对象为具有本县籍常住户口的城乡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经适房新分配大中专毕业生和复转军人单职工家庭、其他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农村长期进城务工人员、离退休人员及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四、报名地点和时间
地点: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时间截止2014.10.30
联系人:李坤 18717639105 15529121900
咨询电话:6721651
佳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201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