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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环保局对榆林市盐田开发公司佳县王寨盐厂环境违法问题进行执法检查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15-12-23 16:48    浏览次数:次    

佳县环保局对榆林市盐田开发公司佳县王寨盐厂环境违法问题进行执法检查

   2015年5月21日下午,环保部西北督查中心检查发现榆林市盐田开发公司王家砭镇王寨村晒盐项目临时储卤池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在未取得环保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针对存在的环境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专项执法小组,从5月22日起进驻该厂进行调查处理,并督促整改。

 1.查处情况。针对环保部西北督查中心查出的榆林市盐田开发公司在未取得环保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盐泥随地堆放,无“三防”措施等环境违法问题,我局高度重视,一是立即组织执法人员于5月22日就上述环境违法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佳环改〔2015〕22号)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佳环告〔2015〕22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并于2015年6月6日之前安全处置储卤池中的卤水,恢复原地貌。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之规定,对该公司处以五万元罚款。

 2.整改情况。为了确保该公司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我局执法人员每天进驻现场督促指导整改工作。要求榆林盐田开发公司成立了整改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方案,全面落实整改措施。一是与榆神工业园区北元化工对接联系,将卤水用罐车送至该厂,用于120万吨/年PVC项目;二是迅速组织工人对储卤池内的原盐进行收集,将原盐装袋后妥善储存。同时将盐池底部及周边的砖、塑料统一收集,送至安全场所存放;三是卤水清理完毕后,用铲车铲平,填埋黄土,恢复地貌。截止7月2日,上述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并恢复了原地貌,这一环境违法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