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进一步 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 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 〔2018〕22 号)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 现将加快本县行政区域内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 记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施工工地、油气开发企业以及各大型化 工企业生产区内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在 7 月 31 日之前必须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 作。主要包括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装载机、压 路机、摊铺机、平地机、叉车、桩工机械、堆高机、牵 引机、摆渡车、场内车辆等机械类型(农业机械、林 业机械除外)。
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及时 联系榆林市城乡工程机械管理服务中心佳县中 心,依据《关于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 和编码登记工作的通知》《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 查和编码登记技术要求》开展编码登记工作。
三、各部门、各镇(办、中心)负责督促本行业、 本辖区内所涉企业或者业主配合榆林市城乡工程机械管理服务中心佳县中心进行编码登记工作。
四、自 2020 年 8 月 1 日起,在全县行政区域 内禁止使用未编码登记挂牌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五、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急抢险救灾工程使 用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六、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本通告有关规定, 对违规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要依法依规追究 使用单位的责任。
七、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榆林市城乡工程机械管理服务中心佳县中心
联系人:刘社平
联系电话:18991075488
办公地址:王家砭镇窑湾村
县环保局联系人:薛早军
联系电话:13379583856 15596091229
佳县人民政府
2020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