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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索引号 6108280002/201003-00050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0-03-11
标   题 佳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发布机构 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 公文时效 有效

佳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机构:
    2008年,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和行政执法人员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在建设法治政府、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根据《佳县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佳政办发〔2007〕39号)和《2008年佳县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标准》(佳政发〔2008〕13号)的规定,经单位申请和推荐,县政府法制办组织人员认真审核和全面考评,县政府决定,授予县工商局、国土局、卫生监督所、航运站和朱家洼乡政府等五单位“2008年度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各颁发奖牌一块;授予县政府办高工卫、郄文林,县财政局张学云,县计生局贺建江,县统计局李江波,县运管所万雄飞,宣传部高建萌等七同志“2008年度政府法制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各颁发荣誉证一个,奖励现金500元。对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认真完成年度法制工作任务的县财政局、计生局、建设局、气象局和药品管理分局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和行政执法人员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团结拼搏,扎实工作,认真落实2009年依法行政目标任务,积极探索依法行政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而努力奋斗。

            
二○○九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