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佳县黄河河道管理范围的公告
索引号 | 6108280002/202009-00084 | 发文字号 | 佳政发〔2020〕24号 |
成文日期 | 2020-07-20 | 发布日期 | 2020-07-21 |
标 题 | 佳县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佳县黄河河道管理范围的公告 | ||
发布机构 | 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佳州街道办,县级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加快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强黄河河道管理保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佳县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公告如下:
佳县黄河河道管理范围为:上至秃尾河河口岔与神木市为界、下至螅镇螅蜊峪与吴堡县为界、左至黄河主流中心线,右岸至河道管理范围线。按照生态保护优先原则,结合黄河河道管理现状和地形地貌划定,确定划定标准为县城河段为50年一遇洪水位,其他河段为不低于20年一遇洪水位。管理范围河道长度约73km,详见佳县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图。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佳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