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 彩88app
- >>
- 政府信息公开
- >>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
- >>
- 政府部门、直属机构年报
- >>
- 公安局
- >>
- 正文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佳县公安局认真落实中、省、市、县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规范行政权力和服务人民群众两条主线,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全面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切实增强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努力提升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一)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及时公布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及工作情况;及时公布便民利民措施,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切实为群众、为社会排忧解难;向广大群众公布安全防范知识、警方提示,提高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有效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通过政务公开推进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工作;通过出入境、户政等办证大厅或窗口向群众提供咨询和信息查询服务。
(二)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全力开展“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工作,多项业务实现了网上办理,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大力宣传佳县公安工作,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引导网络舆情方面作用显著。通过新浪政务微博“@佳县公安”发布微博384条,“佳县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57条,“佳县公安”抖音发布信息47条,2021年佳县政府网发布信息31篇,榆林市公安网发布信息42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